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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委、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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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太湖县委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太湖县委、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
太发[2006]7号


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发挥科协作用的决定》(皖发[2003]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发挥科协作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庆发[2004]10号),充分发挥科协在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
 
  1、充分认识科协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弘扬先进文化、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党的群众工作和科技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科协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支持科协沿着“三主两业一家”的创新思路,在发挥学术交流主渠道、科普工作主力军、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主要代表作用,在发展科普产业、科技咨询产业和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科技工作考核目标。县委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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