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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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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深化改革摆上突出位置,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就我省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依靠体制、机制先发优势,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改革不够到位、体制不够完善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适应“走在前列”的新要求、发展转型的新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推动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率先在改革攻坚上取得新突破,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把握改革的目标趋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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