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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度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度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绍政办发〔200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市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为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能更好地落到实处,确保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务督查工作,并着力在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型载体上下功夫,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政务督查抓落实的作用。现就做好今年的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务督查重点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今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的重点、要点来开展。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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