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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华侨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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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华侨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华侨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施行。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常州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华侨捐赠,促进本市公益事业的发展,表彰捐赠者爱国爱乡的高尚行为,根据《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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