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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省城市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06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2006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要点
  
  2006年社区建设工作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文化大省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理念,着力完善基层社会管理,规范社区居民自治,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打牢基础,创造特色,切实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以 “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1、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闪光点、找准薄弱点、选准切入点,为提出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对策、措施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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