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意见 清府办[2006]15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快发展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发展农村沼气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村沼气建设是农村的一项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生产、生活、环境、卫生保健、精神文明等领域,与农业、农村、农民密切相关。发展农村沼气,有利于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是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工程;有利于改善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富民工程;可以通过农村改厨、改燃、改厕、改圈、改水、改路等环境改造工程解决农村“ 脏、乱、差 ”问题,是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卫生条件的清洁工程;是新世纪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生活的一条希望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