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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工作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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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工作进度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范圩、新淮(二期)、孔李等小区相继开工建设;潘一新村一期工程和新淮小区一期工程先后竣工,部分沉陷区受灾居民得到了及时安置。从总体来看,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的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综合治理工作。2006年是该项目正式实施的第二年,能否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按时完成此项任务,今年是关键的一年。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进度,早日安置沉陷区受灾居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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