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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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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六届人大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对政府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责任予以分解,请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吸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思考,认真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整改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责任分解

 

 

  一、经济建设方面

  1、经济发展战略提法很多,当前更应该注重战术研究,要体现质量和效益,要一企一策、一厂一法,壮大老骨干企业,发展新企业。同时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承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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