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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06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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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函〔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06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2006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长沙市2006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
 
  一、第一件实事: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具体目标: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5万人;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万人。
  (二)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三)资金来源:国家、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区、县(市)财政安排资金。
  二、第二件实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农村公路建设
  1、具体目标:改造农村公路1000公里。
  2、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资金来源:部、省、市按公里适当补助,区、县(市)和乡(镇)、村自筹不足部分。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具体目标:塘坝扩容增蓄3000处。塘基护砌,涵管整修配套,清淤扩容,增加蓄水750万立方米。
  2、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资金来源: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投入。
  (三)编制乡(镇)、村发展规划
  1、具体目标:2006年完成40个建制镇和200个村庄的发展规划,为今后村镇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2、责任单位: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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