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济政〔200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率先在中原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要求,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把我市列入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的战略发展机遇,在“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突出抓好“一个中心城区+三个组团+三个重点区域”的工作重点,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的原则,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做优做美中心镇区,做精做特中心村;发展壮大城镇经济基础,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城乡双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和谐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 加快小城镇建设要坚持生产与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的原则,从城乡一体化的大局着眼,从镇、村基本建设入手,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集镇建设、重点村建设,村庄治理和环境整治。2006年乡镇建设重点是: (一)整治环境、完善功能。规划先行、优化布局。2006年底全面完成轵城、曲阳湖、克井三个组团和五龙口、坡头、邵原三个重点区域的总体规划编制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