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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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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价〔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汕价〔2006〕46号
 
 
汕头中心城区石油气经营单位:
  鉴于近期以来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稳中有降,进货成本继续回落的实际,市物价局决定从本月17日起调整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批发每瓶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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