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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建设“五型机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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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建设“五型机关”的决定
 
 
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经厅党组研究,作出建设“五型机关”的决定。
  一、建设“五型机关”是实现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十多年来,经过广大审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审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审计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审计内容逐渐深化、质量逐步提高,审计执法力度加大、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审计地位越来越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审计工作要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和制约因素: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对现代审计的适应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管理还比较粗放,计划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核算、行政规范等方面存在不少差距,系统、科学的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审计技术手段和方法还比较落后,手工查账和传统审计方法仍占据主导地位,现代审计手段和方法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审计行业的廉政建设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等等。为了使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构建学习型、规范型、效率型、廉洁型、谐型审计“五型机关”为目标和抓手,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工作效率;构建廉洁勤政的工作机制;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建设学习型机关,就是把学习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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