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联系人:雷州,电话:83323523)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佛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7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建设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通过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二、实施范围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具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