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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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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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