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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城区树木绿地认种认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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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发〔2006〕55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湖城区树木绿地认种认养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  市规划建设局制订的《平湖城区树木绿地认种认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平湖城区树木绿地认种认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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