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平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平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