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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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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5]94号)的要求,县政府确定于2006年开展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为做好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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