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2006年度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工作台帐制度的通知》(鹤政办(2004)80号)要求,于每月5日前,以表格(表格见附件)形式将所承办重点工作的进度、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预计完成时限报市政府督查室。上报的工作进度内容要具体,要有形象进度,文字要简明扼要,不虚夸、不瞒报。
附件: 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
一、省委、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 1.落实好对农民的补贴政策。 (1)筹措必要的资金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继续对种粮农民实施良种补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继续对农户购买大型农机具实行补贴。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4)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好村级经费和村干部报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增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1)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建立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1)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积极搞好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县的农村人口每人每年财政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1)搞好农村道路建设改造工作,解决好农村公路有路无桥、路宽桥窄、断头路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切实解决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5.进一步解决环境污染和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1)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解决重污染及高氟高盐等地区农民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加快农村沼气建设。 (1)积极扶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在沼气推广成规模的地区,建设沼气服务站。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结合养殖业和沼气发展,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小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7.扩大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覆盖面。 (1)实施居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2)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信息网。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8.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1)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基本技能以及实用技术培训,积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2)认真落实政策,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户籍、子女入学等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9.做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 (1)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做好下刚职工再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和扶贫开发力度。 (1)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对农村特困人口每人每月生活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15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见鹤办(2006)10号) 三、王明德常务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11.热电联供项目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实现向新区供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完成电厂三期年度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积极做好长治—鹤壁—泰安铁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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