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大力推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加强农村金融工作的重大举措,事关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