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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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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大力推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加强农村金融工作的重大举措,事关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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