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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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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地税函[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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