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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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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3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全面检阅我市“十五”期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取得的成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体育意识,推动全市“三个文明”的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本届运动会以“推动全民健身、提高运动水平、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将运动会办得热烈、精彩、文明、和谐。
  一、主办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贵阳市体育局
  三、时间地点
  2006年4月至10月,在市、区体育场馆分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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