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根据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5)46号)精神,现将《遂宁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遂宁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到2007年底基本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城乡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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