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2006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通江县2006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通江县2006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通江县2006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农办主任、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教文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电信分公司总经理、县电力公司总经理、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及各乡镇长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并将组成人员名单于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