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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桐庐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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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桐政办(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桐庐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桐庐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桐庐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
  2005年全县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起,因预报准确,巡查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防治方案中的重要防范点因防范到位,未发生地质灾害。
  全年共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检查354组次,参加人员1229人次,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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