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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村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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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村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实施指导意见
六政[200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十五”以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交通条件有了显著改善,但农村公路尤其是村级公路通达深度不够,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弱仍是主要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很不适应,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状况,经研究决定,全面实施村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特提出如下指导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决定的要求,抓住提高村级公路技术等级和村村通客车这一历史机遇,全民发动,广泛宣传,集中力量,扎实推进村村通水泥(沥青)工程和农村客运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六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原则农村公路建设总体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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