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矿企业创办(领办)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意见(试行)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矿企业创办(领办)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意见(试行)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和领导继续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做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抓农业,充分发挥我县工矿企业数量较多、不少企业实力较强的优势,鼓励工矿企业创办(领办)农业产业化项目,不断把我县农业产业化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充分调动工矿企业的积极性,  现提出如下意见:
  1、坚持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实行工业反哺农业,重点发展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