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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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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7
【实施日期】 2006-03-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莆政综〔200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控制和考核,是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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