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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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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政办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8
【实施日期】 2006-03-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当前,正值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全县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 2006 ) 33 号) 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春季是畜禽调运的重要时期,也是各类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的高发时期。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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