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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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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8
【实施日期】 2006-03-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长专线电话自2004年7月6日正式开通以来,按照《信访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制度。在将近两年的轮值接听工作中,先后有28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的领导参加了轮值接听,开设了157个专题,接听3431个市民来电。
  市长专线轮值专题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通过领导轮值接听,集中解释、快速处理,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解决了大量民生问题,吸纳了大量合理化建议,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厦门新一轮跨跃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
  市长专线轮值制度实行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个别单位确定的接听专题,与政府中心工作、与部门主要职能、与市民关心的问题结合不够紧密,以致轮值接听以来两次出现0个来电的现象;2、个别参与轮值接听单位滞延专题报送时间,甚至不愿参与轮值接听;3、个别单位工作衔接脱节,造成当班领导未能在通告的时间内到位,失信于民;4、对所接听投诉件未能及时办理落实,导致部分市民再次来电投诉。
  为畅通政群沟通渠道,更好解决市民诉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职能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切实领会轮值接听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拉近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使之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载体,通过领导轮值接听增加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在市民心中的形象。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参与轮值接听工作。张昌平市长一年内三次接听市长专线,为各部门领导做了表率。未参与过轮值接听工作的部门主要领导今年内须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一次以上到市长专线轮值接听。
  三、在接听专题的设置上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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