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交办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市政协已将需市政府办理的415件建议、提案转交至市政府督察室。经梳理分类、市政府班子成员逐件批示后,承办部门已经确定。为了认真做好2006年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葫政发(2005)8号)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6月30日前将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办结的,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行阶段性答复,列入跟踪办理计划继续办理,并在办结后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二、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若认为交办意见确有不妥或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畴的,应在10日内将原件返回市政府督察室并附明理由,不得延误不告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处理。 三、对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主动会商协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协办单位最迟应在5月底前主动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以便于主办单位及时汇总和综合。与代表、委员的见面及答复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如有必要,主办单位可商请协办单位共同参与,但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答复函要由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经市政府督察室把关后,按统一规定的格式(见附表)行文打印。并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在答复函首页的右上角标注A、B、C、D类别。按照建议人、提案人人数加三的数量,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连同电子文档(或软盘)以及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后的征询意见表,一并上报至市政府督察室,以便统一转交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及网上公开答复。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及市长包案的答复意见,要经分管市长审定后,再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或委员。 五、2005年度已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工作安排,作为今年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跨年度办理的方式,由原承办单位继续办理。办结后再次答复,并请相应的代表、委员在征询意见表中的“再次办理”一栏签署意见。 六、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跟踪落实制度。对已答复在年内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以及由于问题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办理结果的,均要列入计划继续跟踪落实。并将制定的跟踪落实计划连同办理工作总结、承办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通讯录等资料,于8月底前报市政府督察室。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0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建议号 题目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关于支持兴城国际泳装城建设,打造中国最大的泳装生产销售集散地的建议 高树田等10人 兴城市政府 市经委、市外经局 2 关于治理水源污染,关爱人民生命的建议 邱福顺等10人 市环保局 3 关于加快乌金塘水库污染治理的建议 张树杰等10人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4 关于落实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建议 李文刚等10人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劳动局 5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停建杨钢地区选矿厂的建议 邵永武等10人 市环保局 市国土局 6 关于我市24项道路交通需列入“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高玉华等10人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7 关于拆除老城区中心地带小锅炉房的建议 马洪科等10人 市建委 市环保局 8 关于8户企业税收管辖权及税款入库级次按行政区划划归连山区的建议 韩朝旭等10人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连山区政府 9 关于整顿市内公共汽车、小客车营运秩序的建议 冯建华等10人 市交通局 市建委 10 关于依法科学划分市、区行政管理职权的建议 刘云祥等10人 市政府市水利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动监局、市财政局 11 关于加速推进钢屯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尽快解决水源污染,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的建议 刘玉安等10人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12 关于区公安局整体上划市局管理经费划转基数有关情况的建议 杨德书等10人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13 关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建议 杨宝泰等10人 市财政局 市劳动局、市卫生局 14 关于龙背山华翔里等五个小区近万户居民供水不足的建议〖〗刘殿武等10人 市建委 15 关于争取农网改造资金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彻底实现城乡同网同价,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贡献的建议 田晓秋等10人 市农电局 16 关于利用锌厂电厂集中供暖的建议 刘士礼等10人 市建委 17 关于理顺龙港区供水管理体制的建议 张 岚等10人 市建委 18 关于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 郑博娟等10人 市民政局 市建委、市财政局 19 关于给龙港区老城区以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建议 刘士礼等10人 市建委市规划局 20 关于按市政府和区政府的管理职责划分,治理连山河的责任主体应是市政府相关部门,而不是连山区政府的建议 金长学等10人 连山区政府 市建委、市水利局 21 关于龙湾海滨客运码头规划建设项目不应取消应该加快实施的建议 王 光等10人 市规划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22 关于撤销葫芦岛驻兴城规划工作站的建议 马 良等10人 市规划局 24 关于集中整治城区内乱贴乱写小广告的建议 徐成功 市建委 25 关于龙程路与海军基地铁路交叉段维修的建议 徐成功 市建委 市规划局 26 关于加速县区闲置牧业小区建设的建议 徐成功 市动监局 27 关于恢复对锦绣花园等社区弃管的物业管理的建议 吕达海 市建委 28 关于加强对锦绣花园“民心工程”后期管理的建议 吕达海 市建委 29 关于加强对郝屯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 吕达海 市建委 龙港区政府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治安管理的建议 吕达海 市公安局 市建委 31 关于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吕达海 市药监局 市卫生局 32 关于新城区海辰路亟待铺建人行道的建议 吕达海 市建委 市规划局 33 关于在龙背山公园主要路段安装公园路灯的建议 吕达海 市建委 34 关于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 殷晓华 市文化局 各县(市)区政府 35 关于集中规范管理花、鸟、鱼市场的建议 鲍玉泽 市建委 市工商局、连山区政府 36 关于拨款治理黄土坎乡东北沟河道的建议 韩子香 南票区政府 37 关于投资治理黄土坎境内女儿河道的建议 韩子香 南票区政府 市水利局 38 关于乌金塘水库水污染治理的建议 李兴和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39 关于维持万家屯砖厂生产的建议 韩子香 市国土局 40 关于解决2005年兴建的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配套补助资金问题的建议 李翠英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41 关于落实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及时偿还拖欠5年之久的工程款的建议 马 良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42 关于加大对祖国传统医学的扶植力度的建议 郭海英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43 关于市内学校不要从县乡招聘教师的建议 吕 伟 市教育局 44 关于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的建议 王凤昌 市农委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45 如果青山水库近期修不上,应尽早解除封库令的建议 王凤昌 市水利局 市农委、市动监局 46 关于按政策给予各直属中、小学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 吕 伟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47 关于整治运输超载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彭德武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48 有关多重执法及道路运输超载问题的相关建议 彭德武 市监察局 市法制办、市审批办市工商局、市劳动局 49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马宝元 市民政局 50 关于解决龙背山华翔里居民吃水难问题的建议 张和平 市建委 51 关于防雹点站应加强技术培训管理的建议 何廷佑 市气象局 绥中县政府 52 关于农村引水上山工程建设的建议 何廷佑 绥中县政府 53 关于修复腰岭子村拦河截潜干渠配套工程的建议 何廷佑 绥中县政府 54 关于林业部门对农村村民林木违章罚款的建议 何廷佑 绥中县政府 55 关于严格控制招聘工资待遇较低县区在职骨干教师的建议 李久仁 市教育局 56 关于建立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监督机制的建议 李久仁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市地税局 57 关于利用现有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孙洪昌 市科技局 58 关于市医疗保险费由经办机构征收的建议 王兴海 市劳动局 59 关于将泳装行业的发展做为民营企业发展重点的建议 王宝兰 兴城市政府 市经委、市外经局 60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建议 赵 凯 市建委 市规划局、连山区政府龙港区政府 61 关于村村通油路的建议 何廷佑 市交通局 绥中县政府 63 关于泰康路与铁路平叉路口需进行下一步建设的建议 张景川 市规划局 64 关于加强校企合作的建议 芮柏苓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65 关于加强渤船职业教育的建议 芮柏苓 市教育局 渤海船院 66 关于加强我市车辆管理的建议 张景川 市交通局 67 关于加强我市停车场管理和建设的建议 张景川 市规划局 68 明确社区组织的地位,加大对社区扶持力度的建议 郑博娟 市民政局 市建委 69 关于给予船院教师住房项目棚户区政策的建议 芮柏苓 市建委 70 关于改善齐屯村生活条件的建议 佟德峰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市建委 71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贩卖、吸食毒品犯罪的建议 杨洪刚 市公安局 72 关于打造特色旅游城市的建议 郑博娟 市旅游局 73 关于解决岔沟村、郝屯村电价过高,群众负担过重的建议 吴金奎 市两锦电业局 74 关于泰康桥建成后,五里河下游急需修建的建议 张景川 市建委 市规划局 75 关于增开市区通往北港及笊笠头子公交车的建议 王国林 市建委 76 关于曹屯村坟地迁移的建议 吴金奎 龙港区政府 市建委 77 关于修建龙绣街、龙前街的建议 吴金奎 市建委 78 关于我市停车场地需中长期规划的建议 张景川 市规划局 79 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对市内各热点执法部门监督与批评的建议 张景川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审批办 80 关于居民区下水井粪便无人管亟待解决的建议 陈丽华 连山区政府 81 关于马路市场亟待整顿的建议 高玉华 连山区政府 市建委 82 关于加速解决葫六线铁路道口拓宽取直的建议 邵永武 市交通局 市规划局、市安监局 83 关于市自来水公司欠塔山乡、塔山村(200户)补偿费的建议 太庆吉 市建委 84 关于督促交通、铁路等有关单位尽快解决公铁平交道口“瓶颈”、“卡脖”问题的建议 邢凤兰 市交通局 市规划局、市安监局 85 关于取缔中百商场门前中巴客车二次始发站的建议 邢凤兰 市交通局 86 关于彻底取缔城区居民区中扰民网点的建议 杨洪刚赵凤成 连山区政府 市建委 附件2:2006年市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提案号 题 目 提案人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关于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保障的建议 九三学社 市农委 2 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切实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民盟等六个民主党派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3 撤销“葫芦岛市房地产贷款担保公司” 常学明 市建委 4 抓紧治理市区内茨山河臭水沟,连接断头路 姚德维 市建委 市财政局 5 我市小型工业企业融资环境亟待改善 刘忠信 市经委 6 建立船舶制造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议 唐春龙 市教育局 渤海船院 8 平山供水公司水价过ā≌?晖 市建委 10 关于制止玉皇商城管委会侵害业户利益违法行为的建议 刘抚兴 龙港区政府 11 让社会责任意识成为我市外贸企业关注的焦点 民 盟 市外经局 12 充分利用和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加速发展葫芦岛市经济的建议 民 盟 市发改委 13 关于杨钢地区非煤矿山企业采空区塌陷区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提案 民 盟 市安监局 市国土局 14 关于加快龙港区发展观光农业建设步伐的建议 政协提案委 市农委 15 关于坚决防止饮用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的建议 民 进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16 关于加强农村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民 进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 17 关于争取在葫芦岛北站增加停站列车的建议 民 进 市经委 18 将兴城城市建设尽早纳入全市整体规划中来 张广石 市规划局 兴城市政府 20 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民 革 市旅游局 23 关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议 民 建 市农委 24 关于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 民 建 市药监局 市卫生局 26 加大资金动力,助推县域经济 民 建 市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