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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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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10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9
【实施日期】 2006-03-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取得的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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