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黔西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黔西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抓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9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州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州开展为期2年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边整顿边规范,在整顿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由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抓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并下设专门工作组,由州质监局牵头,负责此项工作,专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三、整顿目标及效果 (一)2006年3月—2006年8月。摸清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