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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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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服务范围
我省培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是51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的农村学校,以农村初中为主。
二、推荐学校及推荐人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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