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学生IC卡月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交通资源,方便乘客出行,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5月1日起,采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一卡通IC卡共五种,包括学生IC卡月票)。现将做好学生IC卡月票(以下简称“学生月票卡”)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月票卡发售范围和使用方法 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后,原市学、通学月票合并为学生月票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各级各类学校中无工资收入的学生均可购买、使用学生月票卡。 学生月票卡的使用方法按照市交通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运输管理局《关于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的通告》和《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月票卡的发行办法 (一)已领取市教委统一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小学生,于4月1日起持“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办理储值手续。储值后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可作为学生月票卡使用。 (二)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需购买学生月票卡的小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持学生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于4月1日起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学生月票证件卡卡样见附件1),同时办理购买学生月票卡和储值手续。 (三)尚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需购买学生月票卡的中学生,由所在学校统计人数、各区县教委汇总所需学生月票证件卡数量并于3月27日至31日报公交集团运营部(联系方式见附件2),公交集团运营部按所需数量送至区县教委,区县教委下发学校,由学生粘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并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及有效期,经学校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学生本人持学生月票证件卡于4月4日至16日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办理购买学生月票卡和储值手续。 学生月票证件卡有效期按照学生就读学段学制计算至毕业年度填写,格式为“2005年9月—20××年9月”。 (四)其他各级各类学校购买学生月票卡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计人数,派专人于3月27日至31日到公交集团所属客运分公司票务部门领取学生月票证件卡(公交集团客运分公司联系方式见附件2),由学生粘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并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及有效期,经学校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学生本人持学生月票证件卡于年4月4日至16日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办理购买学生月票卡和储值手续。 学生月票证件卡有效期按照学生就读学段学制计算至毕业年度填写,格式为“2005年9月—20××年9月”。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是加快首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交通、实现“科技奥运”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月是实行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的过渡期,学生月票卡与其他四种一卡通卡的发行工作将同时展开,从5月10日起正式刷卡乘车,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各区县教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月票卡发行工作,精心组织,保证学生月票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月票卡的发行涉及全市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工作的实施和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县教委、各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准确把握学生月票卡发行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环节的衔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学生月票卡发行工作中的问题,应及时向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反映,以便加强工作协调。 联系人:李异军 联系电话:66079008 51994879 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学生月票证件卡卡样(略)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票务管理人 联系电话 公交集团运营部 丰台区莲花西里29号 李华君 6396185463961855(传真) 第一客运分公司 安定门花园路29号 韩义阳 64018072 第二客运分公司 丰台区方庄路6号 张 雪 67610374 第三客运分公司 丰台区纪家庙(49路终点站) 锡俊玲 83617281 第四客运分公司 海淀蓝靛厂南路五路 史香军 88447726 第五客运分公司 朝阳小庄 李庆元 65069570 第六客运分公司 石景山衙门口 张凤琴 68683264 第七客运分公司 朝阳南湖渠望京路 孙建辉 64724327 客运电车分公司 西城展览路 周嘉华 68511747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京交发(2006)3号 关于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的通告 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交通资源,方便乘客出行,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广一卡通IC卡,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06年5月1日起,采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质月票,合并月票票种并适当调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票种票价 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纸质月票后,我市将发行学生月票卡、成人月票卡、地铁专用月票卡、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和普通卡。 原市学、通学月票合并为学生月票卡,20元/卡.月;原市工、通工月票合并为成人月票卡,45元/卡.月;原地铁专用月票替换为地铁专用月票卡,60元/卡.月;原公交地铁联合月票替换为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90元/卡.月。 我市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及其家庭的学生购买月票卡按规定给予10元/卡.月补助,补助办法详见《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购买公交地铁月票IC卡的补助办法》。 月票卡贴本人照片,限本人使用。月票卡具有月票计次和普通卡储值两种功能。月票计次限本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使用140乘次。 普通卡、月票卡储值区首次充值不低于20元。 购买一卡通IC卡,每卡须交纳押金20元。 二、使用范围 学生月票卡和成人月票卡限乘地面公交月票有效线路,地铁专用月票卡限乘地铁1、2号线,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限乘地面公交月票有效线路和地铁1、2号线。 使用普通卡或月票卡储值区可以乘坐本市所有公交、地铁线路和贴有"欢迎使用一卡通卡"标志的出租汽车,乘坐地面公交月票无效线路给予8折优惠,乘坐地面公交月票有效线路、地铁和出租汽车无折扣优惠。 三、售卡和使用时间 月票卡自2006年4月1日起在公交、地铁指定的发卡/充值点开始预售,发行方式和范围不变。 自2006年5月10日起,正式启用在新开通"一卡通"功能的线路上刷卡乘车和在月票无效线路上打折优惠功能。 原公交2006年4月份纸质月票正常发售,可延长使用至2006年5月9日。 原2006年3月份地铁专用月票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延长使用至2006年4月15日。 四、IC卡发行使用办法 为方便乘客正确使用一卡通IC卡,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八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