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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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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鼓浪屿-万石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2006年市政府廉政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现将2006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2006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  2006年,政府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

一、紧紧围绕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开展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对跨越式发展各个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督办,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地,促进项目带动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重点项目按时保质地开工、建设、投产。
  责任单位:市重点办、效能办
  2、正确处理和把握廉政勤政建设与跨越式发展的关系,及时排除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妨碍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执纪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3、在规范执纪监督服务上下功夫。对新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开展调研,及时规范运作。要积极探索超常运作但不违反规定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遇到问题多想想应该怎么做,多指导如何做,努力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广大干部群众谋求发展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相关部门

二、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4、坚决纠正不正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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