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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糠醛工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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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糠醛工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13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工商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糠醛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糠醛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糠醛是以玉米芯为原材料生产的有机化工产品,广泛用于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塑料、医药、农药、染料、香料等行业的生产与制造。糠醛生产工艺简单,一次性投入少,原材料就地取材,可以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玉米芯资源,还能解决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是一个具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2000年以来,我省糠醛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存在布局不合理、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增长方式粗放、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我省糠醛工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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