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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非法批准买卖和乱建农宅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非法批准买卖和乱建农宅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农村宅基地管理力度,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村庄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等问题;个别村民甚至未批先占、抢占和非法转让宅基地。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危害了农村的政治稳定。为此,现就制止非法批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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