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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5]86号)要求,今年全面推进网上联合年检,同时采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7张表),原年检报告书(3张表同时作废)。市外资委已于3月2日就此事下发紧急通知。现就联合年检工作的具体事项一并做如下说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的申报和办事流程:
  1、企业可以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申报年检:
  (1)网上申报。企业登录WWW.LHNJ.GOV.CN网站,通过输入用户代码即企业代码是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进行在线注册,进入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根据网上填写要求填写数据。报表完成后,通过选择相应的受理部门上报。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将报表打印,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司章后,送年检受理部门加盖年检章。3月1日起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10- 51162240。
  (2)纸质申报。不具备网上申报的企业也可以采用纸质申报。由于时间原因,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无法印发给企业,故请企业登录WWW.LHNJ.GOV.CN网站,打开该网站的“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点击附件直接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报表填写后,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司章后,送年检受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年检章。
  2、办事流程:
  (1)企业凭营业执照向原营业执照申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联合年检材料,《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由企业从网上下载;(2)企业通过选择申报方式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的申报;(3)到各归口部门加盖年检章,通过年检。
  3、年检联合办公时间、地点:
  (1)市联合年检办公室于2006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国定假日除外)在本市延安西路2299号(上海世贸商城)办公,受理市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
  (2)各区、县联合年检办公室集中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年检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区、县联合年检办公室决定。
  (3)未在联合年检联合办公期间参加年检的企业应于2006年6月30日前分别至各部门年检。
  二、联合年检材料上报要求:
  参检企业申报联合年检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申报时须向各受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外资管理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原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2005年7月1日后注册设立的企业,则提交验资报告(复印件))。
  (4)鼓励类企业应提交《鼓励类项目确认书》(复印件);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应提交《先进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和《产品出口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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