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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蚌埠医学院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价费〔2006〕9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蚌埠医学院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蚌埠医学院:
  你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及本科实践环节考核收费的请示》(院字(2005)146号)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完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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