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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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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市卫生局编制的《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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