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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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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6〕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做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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