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建设系统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6〕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陇南市建设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组织演练,抓好落实。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陇南市建设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试 行) 为了提高建设系统预防突发性公共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市政府的统一指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市建设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