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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政协镇江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我市砖瓦窑业专项整治的建议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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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政协镇江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我市砖瓦窑业专项整治的建议案》的通知
(2006年2月28日市政协五届第39次主席会议通过)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政协五届第3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推进我市砖瓦窑业专项整治的建议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推进我市砖瓦窑业专项整治的建议案
  
  2006年2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成立了专题组,调研了我市砖瓦窑业整治情况,考察学习了金坛市砖瓦窑业整治经验,第39次主席会议又专题审议,并形成建议案。
  2002年5月前,我市砖瓦窑数量为204座,但在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短短1年中各地新建砖瓦窑114座,净增56%,发展失控。自市政府2003年7月部署全市范围的砖瓦窑业专项整治以来,一是违法新建砖瓦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从当年7月1日起冻结了全市砖瓦窑用地审批。国土部门严格把关,没有新批一座砖瓦窑用地,制止违法新建砖瓦窑21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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