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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费〔2006〕89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


浙江工业大学:
  你校《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请示》(浙工大请(2005)117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5)283号)精神,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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