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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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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麻府通〔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麻府通〔200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抓好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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