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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厅部分处室联系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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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厅部分处室联系部门的通知
昆政办〔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保证市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搞好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经2006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府办公厅部分处室所联系的部门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秘书二处负责联系市经济委员会,安全生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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