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税务培训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4月份,全国税务系统将开展第1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税收宣传月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内容,切实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紧扣主题、围绕重点,坚持把税收宣传寓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寓于整个国税工作中来谋划,积极寻找税收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