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芷政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芷政发〔200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和政令畅通,根据《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湖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以下简称《五年规划》)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格式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性文件制发及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