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6)4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2006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148号)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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