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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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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国税函[2006]1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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